2012年11月8日至14日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。11月14日,大会通过了关于《中国共产党章程(修正案)》的决议。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主要体现在:
一是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。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,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,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一道,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,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,有利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、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。
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。党章修正案,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。同时强调,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、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、这个理论体系、这个制度。增写这个内容,有利于全党同志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,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,增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
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。实践证明: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。改革开放也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点。过去30多年,国家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,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开放。党章修正案增写了“只有改革开放,才能发展中国、发展社会主义、发展马克思主义”的内容。充实这方面的内容,有利于全党全国人民更加深刻认识坚持改革开发的重大意义,更加自觉、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。
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。这方面的一个重大修改,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一道,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。适应这一修改,党章修正案还专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阐述。作这样的修改,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布局更加完善,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,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。
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。根据近年来党的建设积累的经验和形势任务,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。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,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反腐倡廉建设、制度建设,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,建设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,体现了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,有利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。
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。总结吸收近年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,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,党章修正案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、党的基层组织、党的干部这三章的部分条文作了一些修改。党章还增写了各级领导干部要“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”的内容,对于促进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性原则、加强道德修养、发挥表率作用有着重要意义。
桂公网安备 4509020200017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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