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合格党员须有所为有所不为
今年3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》,对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、组工干部,就是要对照“四讲四有”标准和“四个合格”要求,打牢“学”这个基础,抓实“做”这个关键,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、明确政治方向,做到学做结合、知行合一,争做合格党员。
“学”是基础。全体党员、组工干部要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、不该做什么,能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,明白作为一名党员、组工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是什么,要深入学习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、目标要求,带着信念学、带着使命学、带着感情学、带着问题学,强化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。
“做”是关键。如何将学习成果落到实处,关键看如何做,应通过学习,争做以知促行,做讲政治、重公道、业务精、作风好的组工干部,通过学习,争做自重、自警、自励,说实话,办实事的党员,通过学习,争做严守政治纪律,遵守政治规矩,在党言党、在党忧党、在党为党的党员。
学做结合。在“学”和“做”的过程中,应坚持学做结合、知行合一,避免走过场、瞎应付。要通过扎实学习,实现思想开放、头脑充实,自觉做到勤学习、多动脑、常思考。在学的基础上,要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实践中去,多到基层一线转转,与群众谈谈心,多听取党员群众建议,实实在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,防止大而化之、学做“两张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