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》(桂政发[2005]45号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桂人社发[2011]155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桂人社办发[2013]135号文件精神,以及《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规定,经学校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时间
另行通知。
二、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地点
待定。
三、参加体检对象
从考核合格人员中,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:1确定体检人选(详见附件)。
四、体检执行标准
体检执行标准参照《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、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,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。
五、收费标准
医院按其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(根据医院体检费用实际情况收取)当天向考生收取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未在指定时间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体检资格。
(二)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。
(三)考生空腹参加体检,在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和饮水。
(四)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。已携带的,须按要求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。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,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,取消体检资格。
七、其它事宜
如需咨询请与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0775-3898071。
2017年10月31日